不讓行人致傷罰則提高 交通部盼駕駛有行人保護觀念
2025/5/12 11:21(5/13 14:2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2日電)汽車未停讓致行人死傷時有所聞,交通部5日預告修正裁罰基準,提高罰則,引發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不滿,預計19日抗議。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今天說,修法是針對已造成的行人傷亡檢討,並非針對違規,檢討處罰是希望駕駛對行人保護要有最優先觀念。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議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林福山於會前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交通部擬修法提高「汽車駕駛不停讓致行人受傷」罰則,5日預告修正裁罰基準,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並致人輕傷者,從原先處罰新台幣7200元至1萬2000元,提高為1萬8000元至3萬元;致人重傷者,罰則從現行的1萬8000元至3萬元,提高至3萬6000元。致人死亡者維持3萬6000元。預計6月底以前上路。
此舉引起職業駕駛團體不滿,醞釀在19日號召計程車及遊覽車繞行陳情,並至交通部門口抗議。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聲明,交通政策有違比例原則,對駕駛人身份有針對性,也建議應提高行人闖紅燈裁罰金額至1萬8000元,並於重要道路路口,加強員警駐點查緝行人違規闖紅燈行為。此外,也建議加強教育行人行經行穿線及闖紅燈罰則標示,全面落實改善交通號誌人車分流機制,解決都會區人車爭道的問題。
林福山表示,行人安全保護是交通部及國人重要課題,修法主要是針對已造成的行人傷亡檢討,並非針對違規,交通部先從工程、教育、監理著手,最後才是配套執法。
林福山說,檢討處罰是希望駕駛對行人保護要有最優先觀念,透過已造成傷亡的處罰檢討,希望有更高警惕方式。至於行人方面,目前還是以加強宣導為優先。(編輯:蘇龍麒)114051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