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衛中心性侵案 監院糾正高雄市警局與衛生局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高雄市衛生局心衛中心何姓前執秘涉性侵,監委今天表示,高市衛生局任由何姓執秘長期違法持有「衛生局管理者」高權限帳號,暴露出弱勢個資保護及社安系統管理重大漏洞,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未積極偵辦性侵案件,皆有缺失,監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日前已通過糾正兩單位。
高雄市衛生局何姓前執秘涉違法搜尋保護民眾個資,並誘騙性侵16歲少女,遭雄檢起訴求刑10年半,而任職高雄市府社會局的犯嫌妻子也因洩密給犯嫌,後遭記2大過解聘;衛福部日前也建立「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並公告此案,決議廢止何姓前執秘的執業執照及社會工作師證書。
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大華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經調查,高市政府衛生局所管理的精神照護資訊系統,長期存在高權限帳號管理失控、帳號共用及異常查詢監督不足等問題,使此案不僅涉及性侵害案件,更暴露出弱勢個資保護及社安系統管理的重大漏洞。
監委說,精照系統的「衛生局管理者」權限,每縣市以2個帳號為限,僅開放地方政府衛生局正式職員或約聘僱人員申請,此案何姓前執秘系統權限應屬「衛生局使用者」,然其任職期間一直以來均為「衛生局管理者」,明顯違反系統帳號授權應採最小權限原則的規定,且高市衛生局資訊系統長期存有帳號共用、將精照系統綁定他人信箱及未及時註銷人員帳號等資訊系統管理違失,核有欠當,且衛福部歷次督導也均未發現異常。
警方責任部分,監委表示,未成年兒少遭性侵害案件屬於重大刑案,警察機關依規定受理言詞告訴或告發時,應當場製作筆錄並積極偵辦,必要時應通知專業人士到場協助詢(訊)問,但高市警察局在受理此案報案後未積極完成相關保護與偵辦程序,耗費1個月時間才製作筆錄完成並指認犯嫌,令被害少女A女在過程中因情緒不穩定,再度被送至何姓前執秘所轄分區,接觸何姓前執秘會談、錄音,陷入受害風險。
對於何姓前執秘在社會局工作的妻子也涉洩密,監委說,這顯示相關人等需強化法治觀念,以為根本之道。
監察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日前通過王幼玲、葉大華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高雄市衛生局、警察局,同時也要求衛福部督導所屬改善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自殺防治通報等相關資訊系統涉及弱勢服務對象隱私個資,迄今仍未建置異常查詢標準及相對應的即時警示功能,並加強高市衛生局、社會局的資安管控抽查、強化資安及法治教育在職訓練課程,以及心衛中心專業人員聘用查調事宜。(編輯:楊蘭軒)115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