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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校地建市府二辦 林佳龍赴興大附農溝通

2017/5/9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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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台中市政府計畫使用興大附農位於西屯區的第二校區興建第二辦公大樓,引發爭議,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親自前往興大附農出席臨時校務會議,與校方溝通說明。

對於台中市政府規劃使用興大附農(原台中高農)第二校區約一半土地,打造第二辦公大樓案,目前在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中,由於興大附農中午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邀請林佳龍出席,林佳龍於是親自與校方溝通說明,並澄清外界誤會。

林佳龍澄清指出,市府計畫使用的為目前OT給興農公司的部份,而校區中推動城食森林政策的土地,則會保留土地與建物完整,未來市府將協助學校與企業達成產學合作,並向中央爭取2億元經費補助,作為學校興建教學大樓與更新軟硬體設備之用,以符合學校現下的需求。

市府指出,計畫使用學校第二校區約一半面積土地,而另一半則將全數保留。興大附農第二校區(文高17)面積共計3.97公頃,以文中路南北區分為兩塊,文中路以南目前以每年420萬元的租金OT給興農公司,總面積為2.05公頃,這項OT案在107年中到期,市府爭取變更為機關用地,以興建第二辦公大樓。

至於文中路以北的1.92公頃土地,市府說,則為校方直接使用,並與市府合作推動「城食森林農夫學院」政策,市府會維持土地以及建物的完整性,因此食農政策會繼續推動,不受影響。

市府指出,雖然先前已有溝通,但林佳龍認為仍然不夠,應持續加強溝通,所以今天應邀親自出席興大附農的臨時校務會議,與校方面對面溝通,希望化解誤會,並創造師生、市府、市民的多贏局面。10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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