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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稽查年貨大街 商品標示不足要求改善

2019/1/29 18:16(1/29 18: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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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9日電)春節前年貨大街陸續開張,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等單位今天下午到天津年貨大街展開聯合稽查,發現有應冷藏保存的食品直接放在常溫攤位上販售,還有進口糖果沒有中文標示。

為了讓民眾安心採買年貨,消保官、經濟發展局、消防局、食品安全處、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與經濟部標準局等單位,下午前往天津年貨大街展開聯合稽查。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這次稽查沒有發現過期食品,但發現有應冷藏保存的食品直接放置在常溫攤位上販售;另發現進口糖果沒有中文標示,還有部分商品沒有標示材質、製造商等資料,當場要求改善,無法當場改善者則要求商品先下架。

因曾有商圈發生氣爆意外,市府表示,消防局人員對於現場攤商的桶裝瓦斯數量及滅火器也加強稽查,現場發現5具滅火器壓力不足,已請攤商立即更換。

李善植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避免購買沒有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全的產品,年貨的製造來源、保存期限、保存方法、價格及退貨條件等應探詢清楚,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食品,購買時也應請業者提供購買發票或收據作為佐證。(編輯:翁翠萍)1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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