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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憲法保障 金門縣府提制定離島基本法

2022/2/16 16:44(2/16 17: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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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16日電)金門縣政府今天表示,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對離島居民權益保障規定,縣府研擬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爭取授權制定離島基本法,未通過前,應以特別法保障金馬澎人民基本權利。

金門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表示,去年12月24日,執政黨團提出「地方制度法第4條」修正草案,將現行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的地區得設直轄市的限制條件允以放寬;另外,彰化縣也因人口達到符合升格直轄市條件,正式向內政部提出改制計畫,縣市合併升格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諸多討論;但對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後段明定對「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之特別保障」,未見討論。

新聞稿指出,1月8日金門縣政府辦理縣政顧問請益座談會,有顧問建議修正「地方制度法」,擴大保障離島居民權益,金門縣長楊鎮浯當時表示贊同,指示縣府人員處理。

縣府行政處表示,目前關於離島居民權益保障的特別法規,僅有「離島建設條例」,欠缺像原住民族或客家族群有完整的保障體系法制,而適用「離島建設條例」的縣市也不只限於金門、連江、澎湖3縣,台東及屏東縣也包含在內;只依據「離島建設條例」,對離島3縣的地方建設及居民權益保障,助益實屬有限。

金門縣政府指出,縣府已研擬「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4」修正草案,爭取明定授權制定離島基本法,同時,在基本法未制定通過前,應由行政院訂定特別保障法規命令,以符憲法增修條文保障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基本權利的規範意旨。

金門縣政府表示,離島居民權益不能等,為爭取時效,修正草案內容已先洽連江縣、澎湖縣政府取得共識,近期更將邀請離島選區立委陳玉珍、楊曜、陳雪生,以及連江縣、澎湖縣政府首長共同研商,期盼能儘速將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並修法通過。(編輯:郭諭儒)1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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