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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研擬AI風險分類框架 助各部會檢視潛在影響

2025/12/6 09:11(12/6 09: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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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數位發展部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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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台北6日電)人工智慧(AI)蔚為風潮,促進發展同時也須關注潛在影響,數發部著手研擬「AI風險分類框架」,協助各部會檢視AI新科技,是否帶來負面影響,舉例來說,欠缺AI技能者,是否面臨就業歧視,進而造成大量失業問題;數發部表示,AI風險分類框架正進行最後調修,後續將視AI基本法草案立法進度,推動相關作業。

行政院會8月底通過AI基本法草案,以鼓勵創新兼顧人權為主軸,在鼓勵創新方面,明定政府應辦理AI相關產業補助、獎勵或提供租稅等財政優惠措施,並完備創新實驗環境、建立資料開放與共享機制,同時,推動各級學校、產業與機關AI教育,協助人才培育,促進產業創新與發展。

在保障人權方面,以風險管理為基礎,推動AI風險分類框架,也要求透過評估驗證工具或方法,避免AI應用違法。AI研發及應用過程須避免不必要的個資蒐集、處理或利用,以保障民眾權益。

對於高風險AI應用,政府應明確責任歸屬,並建立救濟、補償或保險機制,舉例來說,近年有研究或調查發布,哪些職務人員可能會被AI取代,透過AI基本法規範相關部會須輔導或提供就業機會。

數發部數位策略司司長蔡壽洤表示,AI基本法是上位的政策指導方針,旨在定錨國家AI發展方向,為跨部會推動AI相關事項提供一致目標與原則。在研發與應用上,草案揭示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及可解釋性、可問責性等7大原則。

他舉例,透明及可解釋性意指AI產出應有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如AI生成的影像應明確標示為AI產出;可問責性則指AI從開發到使用過程中,各角色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如開發者應限制AI不得鼓勵犯罪,使用者則不得利用AI犯罪。

根據草案內容,數發部應推動與國際介接的AI風險分類框架,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風險管理的需要,依循此框架訂定層級管理規範。

蔡壽洤指出,AI在各產業使用情境差異大,如智慧醫療、智慧農業與智慧交通,AI使用樣態、強度都不同。為避免「一刀切」,政府不採分級方式,而是依據AI研發與應用7大原則,由數發部建立風險分類框架,讓各主管機關能依特定技術在特定場域的運作情況,訂定相應管理規範。

AI風險分類框架部分,蔡壽洤說明,在AI基本法的風險治理體系下,可初步分為3大類,第1類是AI系統與服務,包含是否涉及偏見、歧視等;第2類人機互動,如是否產生過度依賴或因不當操作衍生風險等;第3類社會結構與環境衝擊,包含是否造成能源過度消耗等。

蔡壽洤表示,數發部規劃制定檢核表,引導各主管機關依執掌內容識別AI風險。高風險AI的認定將由各主管機關依其產業實際情況判斷;因此,高風險AI可能造成的損害風險,其責任歸屬、歸責條件與救濟、補償及保險機制,也由各主管機關訂定。

為協助各主管機關進行高風險AI應用的認定,數發部會在AI風險分類框架中提出參考依據,另外,在治理工作上,AI產品與系統評測中心(AIEC)可提供評估驗證工作與方法。

蔡壽洤指出,依照AI風險分類框架,數發部著手設計檢核表,並將與衛福部、金管會、交通部與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協作,持續調整細節,期望建立可實際操作的檢核工具。

蔡壽洤說明,AI風險分類框架會搭配AI基本法草案於立法院審查時程,以及行政院相關決議,適時對外公告;正式上路前,也會多方蒐集意見,以調修到最適合的狀態,讓大家能更安心使用AI。

至於因為AI而失業者,草案規範政府將輔導就業,蔡壽洤說,會由勞動部等相關單位進行研議,主要是要避免雇主導入或使用AI,造成就業歧視或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同時,也希望避免員工技能落差,數發部與勞動部研議討論中。(編輯:潘羿菁)1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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