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護理人員卻幫打針 中市府開罰診所及員工
2022/2/17 16:08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7日電)有民眾到台中市一家耳鼻喉診所打針,發現打針人員非具有護理人員資格,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現場稽查,施打針劑者為診所行政業務人員,依法開罰診所及違規員工。
台中市衛生局今天透過文字訊息表示,有民眾到台中一家耳鼻喉診所打針,卻發現打針人員非具有護理人員資格。衛生局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進行相關調查。
衛生局指出,經查打針人員非具有護理人員資格,而是診所內的行政業務人員,依照違反護理人員法裁處此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者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另外,診所聘僱容留未具護理人員資格者執行護理業務,依規裁處診所5萬元罰鍰。(編輯:陳仁華)1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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