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外牆或裝電梯遭違建卡關 北市府:優先查報拆除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北市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或外牆剝落需維護修繕案,但因1樓既存違建而卡關,經調解不成立者,將依「專案優先查報拆除」原則強制排除。
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推動「都更8箭」政策中的「電梯加碼辦」,根據台北市都更處資料顯示,截至目前已受理94件申請案,其中114年度申請案件達55件,較113年度19件增長。但在老舊公寓增設電梯過程中,部分因1樓違章建築占用公共空間而卡關,台北市政府已建立調處與優先查報拆除機制因應。
台北市建管處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為因應高齡社會居住需求及提升都市建築安全性,針對老舊公寓增設昇降設備(電梯)或因外牆飾材剝落需進行安全維護修繕的案件,若遭既存違建阻礙導致無法施工,經調解不成立者,將依「專案優先查報拆除」原則強制排除。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北市許多5層樓以下公寓亟需增設電梯以落實無障礙環境,或因建物老舊需修繕外牆避免剝落傷人,但實務上常發生法定空地或外牆遭既存違建(如雨遮、鐵窗、突緣露台等)占用,導致無法架設施工鷹架或機具。
基於公共安全與無障礙環境具備高度公益性,建管處指出,已修正相關處理流程,凡符合專案性質的違建,將不再受限於既存違建分類分期處理的限制,改列為「優先查報拆除」對象。
建管處說明相關標準作業程序(SOP),針對阻礙施工的違建,將依「先行協商、申請調解、專案查報」階段進行處理。
首先,欲增設昇降機或辦理外牆修繕的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先與違建戶進行協商;其次,若雙方協調無共識,得檢具相關文件向台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申請調解。
最後,進行專案查報。外牆修繕經調解不成立,且經專業建築師或技師認定該違建確實妨礙修繕施工者,建管處將簽報核定優先拆除;增設電梯部分,於申請人取得昇降機雜項執照後,若違建戶仍無故拒絕拆除,經調解不成立,建管處將以影響公共安全專案執行拆除。
建管處表示,至於拆後修復部分,既存違建配合拆除後的賸餘部分,在不影響結構安全前提下,准予依原規模以非永久性建材修復。
推動「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及「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是北市府目前施政的重要計畫。建管處呼籲,相關違建戶應體認公共安全的重要性,積極配合拆除阻礙部分,切勿心存僥倖,若經認定有阻礙施作之實,將依法嚴厲執行,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編輯:張雅淨)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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