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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軍警法院懲處同志 民間團體譴責違憲

2020/10/21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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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21日專電)印尼國軍及警察近日傳出有人因同志身分遭解職、降級、判刑、被迫道歉並接受輔導等懲罰。印尼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今天發表聲明譴責,指歧視同志的行為違反印尼憲法及法律對人權的保障。

印尼點滴網(Detik)等媒體報導,印尼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將16名同志身分的國軍解職,因他們違反軍方禁止同性關係的規定,也將面臨刑期。

點滴網報導指出,因同志身分被最高法院解職的國軍人數可能將更多,還有幾個案子仍在下級法院討論。今年4月,位於峇里島首府登巴薩(Denpasar)的軍事法院將一名國軍因同志身分解職,並判他10個月的刑期。

另外,印尼國家警察總部公共關係主任艾威(Awi Setiono)今天指出,一名高階警官因同志身分而遭降級3年,他必須向警察總部的職業道德委員會口頭道歉,並且參加關於人格、心理、宗教、專業知識等心智發展的輔導。

印尼時代報(Tempo)報導,印尼智庫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ICJR)今天發表聲明,譴責國軍、警方及最高法院做出公然歧視同志的決定。

聲明指出,印尼的憲法及法律保障個人的隱私權及平等權,包括性傾向與性別表現,國軍、警方與最高法院對同志的歧視性決定公然違反相關規定。(編輯:陳惠珍)1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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