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死亡組織能否進入醫院安養院 瑞士掀辯論
(中央社記者郭芳君蘇黎世1日專電)瑞士對「安樂死」通常使用「協助死亡」(Sterbehilfe)一詞,近日對於醫院與安養機構能否允許外部協助死亡組織進入並提供服務掀起辯論,包括琉森州、蘇黎世州議會都表決通過支持擴大協助死亡的適用範圍;但持反對立場的右翼政黨表示,計畫以公投持續推動相關辯論。
依據瑞士聯邦刑法第115條,只要協助他人自殺不是出於「自私動機」,即不構成犯罪,這一條款成為瑞士協助死亡合法化的重要法律基礎,但具體執行方式由各州政府透過細則進一步規範。
琉森州議會3月30日通過決議,要求公立醫院與安養機構必須允許外部的協助死亡組織進入並提供服務。支持者認為,許多重病患者行動不便,若必須離開醫院或安養機構到其他地點接受協助死亡,將增加患者與家屬的身心負擔。
反對者則指出,醫院的核心使命在於救治生命,不應被迫提供與其宗旨相衝突的服務;協助患者結束生命也可能使醫護人員面臨倫理壓力。此外,養老院與安養機構本質上是生活空間,特別是具教會背景的機構,引入協助死亡服務可能衝擊其倫理價值。
琉森州議會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兩項價值之間的衝突:一方面是醫療機構「救援生命」的使命,另一方面則是患者「臨終自決」的權利。
同時,也有人主張醫院與安養機構在功能上應有所區分,不宜用同一規範。最終表決結果顯示,自我決定權以56票對53票的微小差距勝出。
而瑞士人口最多的蘇黎世州議會本週也對相關議案進行表決。多數議員以97票對66票支持擴大死亡協助的適用範圍,未來外部協助死亡組織可進入所有養老中心與醫院提供服務,相關法律細則將在近期修訂。
然而,以瑞士人民黨為主的蘇黎世州議會右翼政黨已表示反對,並計畫提出動議,未來可能透過公投持續推動對醫療機構安樂死權限的辯論。
在阿爾高州安養中心工作的台僑包麗綺接受中央社採訪表示,「我們安養院能合法執行安樂死,去年就有一個住戶決定安樂死,但最終她選擇回老家執行。安養中心是許多人生命的最後一站,所以死亡對我們來說是常態。尤其他們的戶籍就是這裡,當然可以選擇在『家』執行。」
她也認為,人可以為自己的生命最後一程做決定是好事,而且瑞士的安樂死機構有嚴格把關,想安樂死的人都是在有自覺的狀態下所做的個人抉擇,能平靜地走向人生終點,無論如何都比自殺走得優雅。(編輯:田瑞華/謝怡璇)1150402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久保田利伸公開LA・LA・LA LOVE SONG特別版MV 重溫日劇長假經典回憶[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401/1314x985_123521473713.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