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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伸張 跨海追償林克穎成功

2014/5/24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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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跨國追償成功!英國法院承認我國判決,英商林克穎需賠償被害人家屬新台幣908萬元。法務部回應,這項判決有指標性意義,欣見正義伸張。

英國高等法院23日承認台灣法院的判決,林克穎須賠償被害人家屬908萬元,這項判決即日起生效,同時自動適用於歐洲聯盟其他會員國。法務部強調,因此即使日後林克穎服完刑期,仍須賠償這筆錢。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受訪說,這是近年來英國承認我國民事判決予以追償的首例,具指標性意義,欣見英國法院承認我國法院民事判決,為台英雙方司法互助建立良好範例,讓司法正義獲得伸張,顯見政府對被害人保護。此外,也期待林克穎引渡案結果。

林克穎潛逃回英國後,法務部、外交部合力從引渡、追償兩方面究責,其中民事部份,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從去年3月起積極研商,獲得被害人家屬同意授權後,委託英國律師把中華民國對林克穎民事賠償確定判決向英國法院認證。

林克穎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經法院判刑4年定讞,他在民國101年持友人護照潛逃回英國,102年10月台灣與英國簽署引渡備忘錄,蘇格蘭警方逮捕藏匿在愛丁堡的林克穎,台灣並正式向英國提出引渡林克穎的請求。至於民事責任,台北地院判決他應賠償黃男父母共755萬餘元定讞,加計利息後約900萬元。1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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