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都中心:工程款撥付均依契約 宏昇不應惡意連結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國家住都中心日前指統包廠商宏昇營造公司公然違法,強行竊占中央社宅「延吉好室」,宏昇則批住都中心積欠工程款。住都中心今天表示,工程款撥付均依契約,但宏昇尚未完成契約變更議價及工程結算明細修正等應辦事項,導致無法辦理尾款申請及履約保證金退還,不應惡意連結。
住都中心11日時指出,「延吉好室」社宅遭宏昇公司公然違法強行竊占,包含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制驅趕現場保全及物管人員,使用機車大鎖鎖住社宅建物大門、控制電梯系統及鐵捲門,且還擅自取走公共區域鑰匙及已點交文件,意圖全面控制建物,相關行為嚴重違反契約,已依約通知宏昇公司終止契約,並會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
宏昇公司昨天也發出新聞稿,稱住都中心迄今積欠新台幣1億2000萬元工程款尚未支付,且拒絕依專管單位建議,在驗收合格後解除公司履約保證金保證責任。
住都中心今天透過新聞稿強調,目前住都中心全台在建社宅專案達168處,所有案件的驗收、計價及請款作業期程皆依契約規定執行,並無針對個別案場有差別做法,宏昇公司的單方主張與事實不符。
住都中心說明,「延吉好室」社宅工程已於10月14日驗收合格,施工工程款撥付比例已達89%,依契約,驗收後可申請尾款及退還履約保證金,但宏昇公司尚未完成契約變更議價及工程結算明細修正契約等應辦事項,導致相關撥款作業尚未能辦理。
為維護廠商權益,住都中心解釋,目前已同意先以竣工後估驗方式核發部分尾款,並指示專管廠商依約核實審查履約保證金的核退作業,相關程序均依正常程序積極辦理中,無所謂「無故不撥付」的情事,宏昇公司不應惡意連結。
住都中心也提到,宏昇公司以「其他工程案件」爭議為由,對「延吉好室」提出不當連結,並以此威脅拒絕配合點交作業,在5日點交會勘時就未依契約規定點交建物,隨後,宏昇公司董事長郭倍宏本應在10日上午至住都中心就後續配合事項進行協商會議,卻未依約出席,而是前往「延吉好室」,意圖控制建物的使用與出入。
住都中心表示,宏昇公司行為已嚴重違反契約規定,觸犯刑法第321條、第320條第2項的加重竊佔罪及第304條強制罪,因此住都中心已於11日正式提出刑事告訴,並同步通知宏昇公司終止契約並全面接管建物。
住都中心強調,基於宏昇公司違約,為維護國家資產安全,依契約規定,住都中心暫予扣發尚未撥付的工程款項與保證金,不過住都中心仍秉持善意,正式函文邀請宏昇公司盡速協商溝通,以利依法辦理後續工程款結清、點交與善後事宜,確保住戶權益。(編輯:張若瑤)1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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