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豪雨災後補助 7/1至7/31受理申請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30日電)高雄日前豪雨,多處傳出淹水災情,除中央補助,市府日前宣布針對淹水戶加碼補助新台幣1.5萬元或1萬元,今天公布受理日期將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民眾可向區公所申請。
高雄市政府日前宣布,因大雨致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有居住事實住戶、有營業登記且營業中的店家,每戶發放1.5萬元住屋淹水救助金。對於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住戶、營業處所,也加碼每戶1萬元的淹水救助金,以一門牌一戶計算。
而中央則針對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無論住宅、營業場所均有2萬元補助。因此,受淹高度達50公分以上者,共計每戶可達3.5萬元。另中央提供淹水高度達50公分以上的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待中央公布相關補助規定後開始受理。
至於市府的補助受理日期,市府今天透過新聞稿宣布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申請。市府提醒,此次各項慰助與稅賦減免受理期間為7月份,市民務必把握時間,備妥相關文件至災害發生地區區公所提出申請。
市府說明,申請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房屋稅籍、租屋契約等實居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清楚顯示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之房屋受災照片;其中經市府劃定為淹水區域的住戶,可免附受災照片,以加速申辦流程。
申請營業場所淹水救助可至營業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主管機關核准的公司、商業、稅籍登記證明文件、房屋稅籍證明、清楚顯示門牌及淹水情形的受災照片、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如委託他人代辦,另應檢附委託書。
稅捐減免方面,區公所會將申請淹水救助者資料造冊送稅捐處辦理,115年期房屋稅已繳納的屋主,會根據申請資料主動退稅匯入屋主帳號;申請者不是屋主,會另案辦理退稅。
高雄市牌照的泡水車輛申請車輛慰助金者,稅捐處一樣會主動退還停駛期間牌照稅。至於娛樂稅部分,淹水地區的商家亦不需申請,稅捐處會派員主動勘查。
另外,針對此次降雨,在高雄市認定淹水範圍內,因淹水受損,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的所有人均可至區公所提出申請。慰助標準為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2萬元,其餘機車最高2000元,未達上限者依實際維修或損失費用核實慰助。(編輯:蕭博文)115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