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香油錢還發財金 男判刑3月
2014/6/16 15:59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市16日電)羅姓男子日前為償還先前所借發財金,動手竊取廟宇公德箱香油錢。台中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3個月。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羅男去年至北屯區廣天宮,徒手竊取廟方供桌上功德箱內現金新台幣900元,得手後將其中200元拿到借還發財金櫃台,償還先前所借的發財金,廟方人員發現後報警處理。
羅男到案後辯稱,當天只是去櫃台還發財金,沒有偷功德箱的錢,但檢察官根據廟方監視器畫面、廟方人員說法,起訴羅男。
法院審理時,法官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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