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諷蔡正元 段宜康判賠2萬元2015/12/29 15:10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在學生運動期間,上網貼文諷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是「不要臉的髒東西」,遭判罰定讞。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再判段宜康應賠蔡正元2萬元,可上訴。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