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重罰和平電廠4.4億 花蓮縣府勝訴定讞2016/4/27 19:48(4/27 20:11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7日電)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在民國98、99年超量使用煙煤,被花蓮縣政府裁罰新台幣4.4億多元不法利得;和平電廠提行政訴訟,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無理由,花蓮縣政府勝訴定讞。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