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來台錄影 全團僅他目的不符
2016/5/3 13:46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日電)大陸男星鹿晗來台疑非法工作,內政部移民署今天發現,鹿晗1行人包含8名藝人和10多名工作人員,僅鹿晗申請目的和實際從事活動不符,其他人皆是持專業簽證,並未觸法。
移民署表示,會持續針對此事調查了解,若確定鹿晗在台非法工作,會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依法限令出境或強制出境,但依目前狀況,不會強制要求鹿晗出境。
據了解,台北專勤隊已派員赴劇組和申請單位調閱相關資料進行了解,鹿晗此行約有8名藝人和10多名工作人員來台,鹿晗申請名目出錯,可能是大陸旅行社申請時填寫錯誤目的,才引發爭議。
移民署表示,會先確認鹿晗來台參加活動性質,依據規定,持觀光簽證來台是不得從事任何工作。若確定鹿晗有違規情事,會撤銷入台許可證,並強制出境或限令10日內出境,日後也會進行列管,5年內不得入境台灣。
移民署指出,依據目前掌握資料來看,不會要求鹿晗立即強制出境。而查訪隨鹿晗來台的其他藝人與工作人員相關證件時,發現全團皆是申請專業簽證,因此可在台錄製節目,未並觸犯法律,僅鹿晗申請目的不符。10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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