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誆2鬼纏身需祭改 女涉詐財遭判拘役

2019/6/19 16:0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9日電)一對母女被控向友人佯稱遭2鬼纏身可幫忙「祭改」,藉此詐取高額費用,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女兒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於民國102年間接連發生2次車禍因而心情鬱悶,同事吳姓女子見有機可乘,便帶著女兒趙姓女子與陳女相約見面,席間趙女佯稱陳女遭2鬼纏身「卡到陰」必須處理,祭改費用為新台幣9萬6700元。

吳女見陳女有所懷疑,便表示祭改時會有「基隆市心廟工程隊總廟」負責人吳姓男子和妻子李姓女子2名老師前來協助,祭改儀式結束後,陳女支付5萬元支票和5萬元現金。

李女接續以陳女具有「三太子」的靈,需增加能量提升為「中壇元帥」為由,邀陳女參加「靈動班」、「人神統合」,逐步取得陳女信任,再以神明指示為由對陳女佯稱,要先拜師成為心廟弟子,才能學會通靈,有了預知能力後才能奉神明指示開宮辦事。

李女以「天語」詢問神明後,表示神明報價拜師費為268萬元,但陳女無力支付,先交付一張面額38萬元支票並兌現後,其餘款項再開立12張支票共230萬元,但因其中一張支票遭退票,陳女於是將全部支票取回,陳女發現拜師後並未學會通靈,驚覺受騙,向基隆市調查站舉發,全案才揭露。

基隆地院審酌趙女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得財物,假借神明之姿,讓心靈脆弱及敬畏鬼神的陳女誤信為真因而交付錢財,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806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