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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交通罰單大戶現身停車格 遭鎖定執行後繳清

2019/8/23 17:24(8/23 17: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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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3日電)桃園市一名男子積欠148張交通罰單未繳,金額達5萬多元;男子的車輛今天現身停車格時,遭行政執行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鎖定行蹤,執行官稽查後,讓男子一次繳清全部罰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為加強掃蕩拒繳停車費的「霸王車」,上午透過交通局即時通報系統,得知停在桃園市桃園區寶慶路的一處停車格的車輛,就是長期拒繳停車費的黃姓車主所有,執行署立刻出動人員前往現場。

執行官抵達時,車輛已經駛離,執行官研判車主可能開回家中,循線在車主住處找到男子,並要求立即繳納罰款,否則將查封拖吊車輛,讓男子頓時感到錯愕。最後在基於經常使用車輛的狀況下,黃男一次繳清全部罰款。

桃園分署表示,黃姓車主因長期拒繳停車費,加上交通罰單,共計148張罰單未繳納,罰款金額高達新台幣5萬4200多元。

桃園分署主任執行官王姝雯表示,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合作,透過交通局即時通報系統,只要積欠使用牌照稅或停車費、酒駕罰鍰車輛停放停車格,就會即時通報桃園分署現場查扣車輛。

桃園分署統計,今年1月至8月透過通報系統已查扣車輛37部,為國庫追回197萬6000多元,呼籲欠繳停車費車主應自行繳納欠款,否則遭強制執行時,可能扣薪、扣存款、扣車,或查封不動產。(編輯:李錫璋)10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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