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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聲請法官迴避 北高行裁定駁回

2020/9/2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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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黨產條例全部合憲後,黨產會認為當初聲請釋憲的7名法官有偏頗之虞,聲請迴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就法官鍾啟煒、李君豪承審案件部分認定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8月28日做出釋字第793條解釋,宣告受理解釋的黨產條例條文合憲。聲請釋憲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庭當天晚間即表示,大法官會議已做出解釋,法官即應受拘束而依解釋裁判。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為,當初聲請釋憲的北高行法官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林麗真、林淑婷7人,對黨產會組成、追討黨產等均表達反對立場,客觀上勘認續行審判有偏頗疑慮,9月初聲請迴避相關不當黨產案件的審判。

北高行收到聲請狀,分案由被聲請迴避7名法官以外的合議庭審理,今天就法官鍾啟煒、李君豪承審105年度訴字第1720號案件部分做出裁定。

北高行指出,本案承審法官就黨產條例部分條文聲請憲法解釋,是維護審判內部獨立,確保人民司法受益權的行為。黨產會將此行為引據為承審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再推認承審法官於釋憲後「將」有偏頗之虞,容有誤會,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全案可抗告。(編輯:吳協昌)1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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