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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移工沒錢搭車 搶超商判7年1個月

2021/2/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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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9日電)菲律賓籍馬姓移工要搭車回工廠宿舍,發現身上沒錢,竟手持水果刀搶劫超商,得手現鈔1萬多元後,搭計程車返回位於彰化二林鎮的工廠宿舍,彰化地院依強盜罪判處徒刑7年1個月。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來自菲律賓的馬姓外籍移工,民國109年10月搭車從二林鎮前往彰化市,當他要回二林鎮時,發現時間太晚,已無公車可搭,只能搭計程車回工廠宿舍。

馬姓移工想搭計程車,但身上沒錢,竟然用毛巾蒙面、手持水果刀進入彰化市一間超商,要求廖姓店員將店內的現金交出來,廖姓店員心生恐懼,將現金新台幣1萬3000多元交出,馬姓移工得手後前往彰化市一處工地換裝,將水果刀丟棄,搭計程車返回宿舍。

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時,法官根據超商店員證詞及店內監視器畫面,認為超商內只有1名店員,馬姓外籍移工持水果刀進入超商,對於被告手持水果刀逼近並命令交付金錢等行為,勢必很驚恐,甚至會因水果刀攻擊而面臨生命、身體安全,遭受立即且嚴重威脅。

地院法官考量,被告僅因一時缺錢花用,就拿水果刀強盜他人財物,嚴重侵犯告訴人的身體安全,也對社會秩序及治安危害甚鉅,不過考量到被告犯後已坦承犯行,且本案所強取之現金1萬3000多元,其中1萬元已經被害人領回,因此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屈享平)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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