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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平板電腦至伊朗 技嘉子公司違反貿易法遭訴

2021/4/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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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6日電)檢調獲報,技嘉子公司技宸公司涉嫌未經許可,企圖輸出屬於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平板電腦至伊朗;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貿易法,起訴技宸公司、劉姓女業務經理。

北檢起訴指出,技宸公司劉姓女業務經理涉嫌於民國107年間,試圖將平板電腦輸出至伊朗,但因內含鋰電池而遭海關退回。

劉女隨即取出平板電腦電池後再度報關,經海關提醒平板電腦名列「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且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未經許可不得輸出,因而未成功輸出。

劉女與伊朗客戶聯繫後,決定將平板電腦運往香港再轉運至伊朗,隱瞞實際輸出地區,成功將平板電腦運往香港;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在海關第二次退件後得知此事,要求技宸公司說明,檢調進而介入調查。

劉女到案否認犯行,還辯稱:「以為只有運飛彈才算」,但檢調從劉女手機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查出,劉女頻繁與伊朗客戶聯繫,且知悉平板電腦未經許可不得輸出至伊朗,劉女與伊朗客戶及香港物流業者也設有聊天群組,商討如何順利將平板電腦運往伊朗。

檢察官認為,技宸公司、劉姓女業務經理涉嫌觸犯貿易法第27條規定,未經許可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管制地區,今天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方沛清)1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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