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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分手性侵、刺殺女友 男子判刑7年2月定讞

2023/6/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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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鍾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並聲請保護令,去年4月間持刀闖入女友家中性侵得逞,並持刀刺傷女友。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認定,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鍾男7年2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鍾男與女友於民國109年間透過網際網路結識而交往,並曾同居。女友不滿鍾男對她施暴,去年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並提起傷害等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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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男不甘女友提出分手,去年4月間購買水果刀後闖入女友家中,持刀要脅女友不得離開,再以手機充電線捆綁女友雙手,性侵2次得逞。女友趁隙報警,鍾男發現後,持刀多次刺殺女友,警方隨後破門而入救出女友。

鍾男涉嫌私行拘禁罪及殺人未遂罪部分,一審各判刑7月及5年6月,鍾男撤回上訴而確定。鍾男涉嫌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部分,一、二審均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編輯:張銘坤)1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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