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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當街痛毆妻子致死判無期 法院裁定延押2月

2023/11/1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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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0日電)屏東曾姓男子在街上與妻子口角,卻以拳腳痛毆妻子數十次,並性侵竊錄私處得逞,曾妻則送醫不治,曾男二審仍被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依有逃亡之虞裁定自今天起延押2月。

曾男一、二審均遭依乘機性交殺人罪、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如今仍在押。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其所犯的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先前還有因另案遭通緝紀錄,有一定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加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據此裁定自11月1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判決指出,曾姓夫妻民國110年12月15日晚間9時許前往友人住家喝酒後,在隔天凌晨先後離開,但曾男卻遲遲未發現妻子返回楓港租屋處,於是折返去找人,2人便在路上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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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曾男遭妻子言語刺激,竟情緒失控用拳頭揮擊、掌摑、左腳重砸及重踩頭部、臉部至少50次,甚至以右膝重壓及身體躍起再重壓妻子身體、腹部至少10次,重傷的妻子當場陷入昏迷,但曾男卻趁機用手機竊錄其私處畫面。妻子送醫後不久即因內出血、休克不治身亡。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曾男辯稱自己因酒後辨識行為能力下降,也沒有手指性侵妻子證據,但法官依監視器畫面,以及曾男行凶前能回頭找尋妻子,也能記得當時對話,甚至在犯後還能撥打119報案,據此認定其身體已對酒精出現耐受性,不採信其辯詞,並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駁回上訴,仍維持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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