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走私逾4千公斤中國大蒜至金門 檢起訴6人
2025/11/14 12:14
(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4日電)董姓男子提供船舶,與李姓男子等共6人海上走私約4600公斤中國大蒜入境金門海域。金門地檢署今天表示,全案偵查終結,6人涉犯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等犯行,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金門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董男、李男與中國大陸人民「小張」共謀走私計畫,由董男提供其承租2艘船舶作走私使用,經「小張」通知後,董男與李男分別招募2名船員,於9月15日晚間自金門后豐港駕船出海私運大蒜。
董男駕駛船舶於9月16日凌晨1時46分許,李男駕駛船舶則於同日凌晨2時31分許,分別航行至中國廈門島南方海域與不詳陸籍船隻併靠接駁私運大蒜,並將大蒜藏置在船上密艙內,後載運入境金門海域。
金門地檢署表示,9月16日凌晨3時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2艘巡防艇鳴笛示意2船停船受檢,但2船加速航行逃避追緝,並四處繞行藉以迷惑海巡;經PP-3577號巡防艇支援圍捕,海巡人員才登船檢查,並命董男、李男等人開啟船上密艙但遭拒絕。
檢方指出,此案檢察官指揮岸巡隊聲請搜索票,同日下午近6時,岸巡隊持金門地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查獲2船均設有密艙,密艙內各藏有大蒜包裹150袋,共扣得大蒜4600.83公斤。
金門地檢署表示,全案經偵查終結,認董男、李男等6人涉犯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等犯行,依法提起公訴。檢方也表示,此案私運中國大蒜數量達4000公斤,如流入市面對國民健康影響甚鉅,且董男、李男遭查獲時拒絕開啟密艙,但於偵查中尚知坦承走私犯行,具體求刑董男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李男2年4月;其他船員則求處2年與1年10月不等刑期。(編輯:黃世雅)1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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