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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洩漏偵查資料給同案被告 3律師一審無罪

2026/4/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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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案件時,發現一名被告持有南檢案件的偵查資料,查出劉姓律師事務所所長及黃姓、王姓律師涉嫌洩密,起訴3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劉男等3人均無罪。

北檢偵辦台北醫學大學教授涉嫌侵占幹細胞應用研發成果案時,於民國111年間發動搜索、約談行動,發現同案被告、生技公司高姓男子竟持有台南地檢署一起藥事法案的偵查資料,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劉姓律師等人涉案。

北檢查出,南檢偵辦一起藥事法案,111年6月間指揮台南市刑警大隊拘提高男的鄭姓助理及生技公司的廖姓員工到案,生技公司朱姓負責人也被列為嫌疑人,但未被拘提到案。

檢方指出,劉姓律師指派黃姓、王姓律師擔任鄭、廖2人的辯護人。黃姓律師在為鄭姓助理辯護期間,涉嫌將警詢內容、羈押聲請書等資料交給朱姓負責人及高男,甚至跟高男約在事務所辦公室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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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劉姓律師及王姓律師則在地檢署偵查庭內將偵訊內容詳細記載,作成開庭報告,並將報告傳送到微信群組,讓朱姓負責人及高男知悉。

北檢偵查後,113年8月依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劉男等3人。但北院審理後,今天一審判劉男等3人均無罪,尚未說明判決的理由。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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