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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科長呈報不實施工涉偽造文書 2業者一併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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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嘉義地檢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嘉義地檢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0日電)嘉義市政府葉姓科長被控111年間先派工修繕街道溝蓋破損等處,後續指示配合施工的林男及監造驗收的邱男填寫不實施工日誌,嘉檢偵結,將3人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葉姓科長擔任嘉義市西區公所技士時,負責承辦111年度西區道路附屬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的採購案,這項採購案於111年3月3日由林姓男子經營的土木包工業得標,履約內容是林男需依公所通知後,派工維修或辦理搶修。

嘉檢表示,葉男明知於111年4月簽請的蘭州一街溝蓋破損等28處維護修繕,實際已由林男的土木包工業於得標前(即111年3月前)修繕或更換完畢,還製作公文書填寫不實內容,再送呈不知情主管核章行使。

嘉檢說,林男配合製作的施工日誌並填寫不實內容,送交邱男負責的設計監造公司,後續向西區公所申請辦理部分驗收,損害公所對標案履約管理的正確性。案經法務部廉政署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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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檢表示,葉男等3人到案均坦承,指蘭州一街溝蓋破損等28處維護修繕的施工日期,與後續製作的施工日誌上日期不符合,在採購案工程尚未發包施作,就已提前於111年2月間實際維修完畢。

據起訴書,經調查,無發現葉男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相關事證的事實。(編輯:李淑華)1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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