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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男子交通違規遭警查出毒駕 檢方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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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7日電)陳姓男子昨天開車行經雲林縣元長鄉,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查,警方盤查發現陳男神情異常,經其同意搜索後查扣一批毒品,警方移送法辦,檢方以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表示,警方昨天傍晚5時許在雲林縣元長鄉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姓男子(50歲)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搖晃不穩且逆向停車,疑有異狀,因此上前攔查。

檢方說,警方盤查過程中,發現陳姓男子神情異常,經其同意搜索後,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毛重0.16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0.28公克)、依托咪酯空煙彈3顆、電子煙桿3支,以及玻璃球、塑膠藥鏟等施用毒品器具,並依法查扣。

警方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對於多樣毒品呈現陽性反應,警方依法送辦。

檢方今天訊問後,認為陳男涉嫌公共危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考量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且為維護公眾安全,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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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呼籲,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1款在今年5月15日修正,毒駕案件為預防性羈押事由之一,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將嚴重影響判斷能力及反應速度,對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造成重大威脅。

檢方強調,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氾濫,易造成精神恍惚及危險駕駛行為,對社會危害甚鉅,檢方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強化毒駕查緝工作,對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的危險行為,將依法從嚴究辦,並視個案情節積極聲請羈押等強制處分,以防止再犯,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社會安寧。(編輯:李淑華)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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