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我是受害者 被迫給錢
2014/8/25 12:01(8/25 12: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台北地院審理合宜住宅弊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不認罪,辯稱「我是受害者,不是受益者」,指稱A7案是給了新台幣500萬元。
趙藤雄出庭後發生插曲,多名護樹人士持著標語一擁而上,當面對他大喊「老樹殺手趙藤雄」,趙藤雄不發一語即離去。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傳喚趙藤雄、遠雄前副總魏春雄、葉世文的密友陳麗玲。趙藤雄在庭訊辯稱,「我無罪,沒有期約行賄,我是受害者,不是受益者」,A7案及八德合宜住宅案,他是因為不敢得罪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所以被迫給錢。
趙藤雄表示,A7案他是給葉世文新台幣500萬元,而非偵查中說的400萬元。魏春雄則不認罪,表示當初是接受趙藤雄命令而聽命行事,批評檢方是先射箭再畫靶。陳麗玲也不認罪。法官於庭末諭知10月27日再開庭。
台北地檢署偵結桃園八德合宜住宅、A7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淡海新市鎮案及財產來源不明案,依貪污等罪起訴趙藤雄、葉世文、學者蔡仁惠、魏春雄、陳麗玲。1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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