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訊風波難保不重演 收視戶淪為籌碼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朱則瑋台北24日電)今年5月,TBC斷訊民視的風波殃及75萬收視戶,收視戶依法只能獲得極少的賠償金,主管機關也難保斷訊風波不會重演,系統台、頻道商兩大勢力談判大戰中,收視戶恐只能淪為籌碼。
台灣寬頻通訊(TBC)與民視新聞台因授權費用未達成協議,TBC也未獲得民視新聞台的臨時授權,導致桃、竹、苗、台中等地的TBC有線電視收視戶無法收看民視,約75萬TBC所屬系統訂戶從5月4日起至14日被「無預警」斷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今年第2季有線電視申訴案件數量,總計有400件,申訴案件數中,TBC有80件,占20%,若以申訴案件數占收視戶數的比例來看,TBC名列首位。NCC副主委翁柏宗進一步表示,其中80件投訴案中,跟民視斷訊爭議有關的案件就有67件,占了83%。
近百件的申訴案說多不多,但背後代表這些收視家庭壓不下去的怒火,桃園市大溪區三元里的里長黃永林就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愛看的頻道忽然間不見,影響里民的權利,當時就有不少里民來抱怨,揚言要退出他們的系統台。
在新竹經營小吃店的收視戶也反映,繳錢時一個月都不能少,客人也都愛看民視,莫名其妙被斷訊,老闆真的擔心客人看不到,可能會跑到其他地方吃,進而影響生意。
針對收視戶權益受損部分,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依據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第八條頻道更換或停止播送之責任,「除廣告專用頻道外,系統台不得任意更換或全部、部分停止播送任一頻道,如頻道次序調整或因頻道授權契約到期而停止播送時,應注意收視戶權益保障」。
吳政學說明,依約定指出,系統台更換、調整或停止播送頻道時,應於前5天以書面或連續5天於該頻道中以播送方式通知收視戶。系統台違反約定時,收視戶得請求減少當月5日收視費或延展5日收視、收聽及使用。
翁柏宗也指出,民視新聞停播,NCC兩度開罰TBC共新台幣336萬元,且斷訊期間為了補償消費者,NCC也發文要求TBC所屬的有線電視,應提供遭受斷訊的用戶,可任意選擇一組加值付費套餐免費收看11天的服務。
業者依法端出一個無關痛癢的補償方式,消費者也只能逆來順受接受,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觀察,民眾對於TBC斷訊民視的爭議是「抱怨多、申訴案件少」,主要是若按照定型化契約,每戶按比例酌減月租的費用可能頂多幾十元,隨著10天後訊號恢復,用戶不滿情緒也隨之平息。
黃永林也表示,訊號恢復後里民就沒有來抱怨,要填這些申訴資料「也很麻煩」,只能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
「消費者真的無辜」,游開雄表示,此事件的責任全然是在系統台和頻道業者身上,儘管主管機關對業者開罰,但收視戶能獲得的補償非常有限,因此消基會呼籲系統台業者要提出更具善意的補償方式。
且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游開雄認為,主管機關應該要在第一時間給予行政處分,也要讓系統商有不斷訊的保障期,在這個情況下,應考慮從法規改革,免除著作侵權,讓系統台業者能在未取得授權情況下維持訊號,不影響收視權益。
系統台與頻道商既是上下游,也是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關係,國內電視史上,因授權爭議喬不攏而爆發的斷訊大戰不只一次,約20年前就曾發生TVBS、HBO等台的大規模斷訊,今年民視與TBC、凱擘、台固等系統台上演談判爭議,而後衍生的斷訊風波,再度突顯收視戶在有線電視生態的弱勢,更難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吳政學表示,有線電視是一個獨特的生態,消保處一再向主管機關NCC重申立場,期盼頻道和系統台在商業協商時,絕不能把消費者當成談判籌碼。
游開雄則認為,要改變系統台為主導的有線電視生態,就必須從消費者立場出發,也期盼有線電視「單頻單選」的機制能真正落實,把選擇權放在消費者手上,帶動生態的良性循環。(編輯:林孟汝)10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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