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歐自貿協定完成談判 勤業眾信:台商須提前盤點供應鏈與稅務布局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506 11:42:07)印度與歐盟於今年1月底完成自由貿易協定(EU India FTA)談判,相關文本與章節摘要已陸續公開,但協定仍待雙方完成立法與批准程序,最終內容與生效時點仍存在調整空間。在全球供應鏈加速重組、「中國+1」策略持續發酵的背景下,對於近年積極布局印度並以歐洲市場為重要出口目的地的台灣製造業而言,可能影響企業之中長期投資及營運規劃。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王珮眞表示,雖然台灣並非協定當事方,但EU India FTA生效後,將透過供應鏈配置、關稅結構與稅務安排,間接影響台商在印度與歐洲的營運模式與投資決策。關鍵在於台商是否能及早調整供應鏈結構,以確保在未來關稅調降生效後,能否讓既有的印度投資在協定正式生效後具備實質競爭力並順利適用優惠原產地待遇。
在關稅層面,FTA的核心效益在於降低雙邊關稅壁壘。未來若印度製造產品出口歐盟可適用較低或零關稅,將大幅提升其在歐洲市場的價格競爭力。對多數製造業台商而言,實務上最常見的誤解,是以為只要將最終組裝或簡單加工移至印度,即可透過FTA取得對歐出口關稅減免。然而,FTA通常要求達成一定程度的「實質轉型」或區域價值含量,若核心零組件仍高度依賴第三國進口、或僅進行低附加價值製程,恐難以符合條件,反而增加關務爭議與合規成本。
王珮眞指出,製造業台商在評估印度布局時,需同步盤點3個層面:
第一,製程與採購是否需要在地深化,以滿足原產地規則;
第二,供應鏈角色調整是否牽動移轉訂價安排;
第三,製造與交易流程重設後,對印度商品及服務稅(GST)、關稅及現金流管理的影響。
特別是在移轉訂價方面,若集團將更多功能、風險或決策權移轉至印度實體,卻仍沿用過往利潤分配模式,將容易成為印度稅務機關查核重點。企業應及早檢視功能與風險分析,確保利潤結構與實際營運相符,以避免後續補稅或長期爭議。
此外,為因應原產地規則而調整供應來源,也可能影響間接稅結構。例如進口料件比例改變,將直接牽動GST進項稅額扣抵與營運資金循環,若未整體評估,實際稅負與資金壓力可能高於預期。
王珮眞說明,EU India FTA雖仍待正式生效,但有意布局印度及歐洲市場的台商應及早從關稅、移轉訂價、間接稅與投資架構等面向進行整體評估。未來台商的競爭優勢,除了降低生產成本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於能否及早建立一套兼顧合規、彈性與實質營運的跨國供應鏈營運模式,才能在協定啟動後,將政策紅利轉化為長期競爭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