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正是為了消滅老車嗎?究竟影響了誰?

空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在社群平台引發激烈討論,「只要是吃油的車,未來都會被消滅」等言論瘋傳。雖然行政部門多次澄清,各種傳言還是讓人看得霧煞煞。中央社簡要整理修法重點,帶您了解為什麼必須管制移動污染源、空污法修正究竟影響哪些層面。

修法只針對老舊車輛?

汽機車的排氣管比固定污染源煙囪接近人體高度,所排放的污染物相對更容易接觸到民眾,且柴油車廢氣已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告為第一類致癌物質,對健康的衝擊程度並不亞於煙囪之排放。移動污染源不只車輛,還有機具與船舶等引擎,VOC、NOx、PM2.5的排放總量甚至比工業製造還多,想呼吸乾淨的空氣,固定源、移動源排放量都要減少,不可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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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倒楣?

空污法規定,得針對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仍未改善者,可註銷牌照。

環保署表示,第一階段將優先管制二行程機車及1、2期柴油車,但管制期程會在徵詢各方意見、確認各項配套措施可行後才上路,並不會對車齡達10年的全部車輛都加嚴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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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嚴標準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即使是老車,當初也是通過檢驗才上市販售,修法讓老車受限,甚至吊銷牌照,難道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嗎?

依據大法官釋憲「釋字第714號解釋協同意見書」,由於社會進步,保護環境及天然資源之意識漸高,因而產生環保公共利益之共識,從而制定較嚴格環保標準,以獲得更高程度公共利益及正當性,目的之正當性程度愈高,應愈可容許較高程度的溯及規範。環保署也重申,老車不等於髒車,不管幾年的汽機車,只要符合排放標準,都可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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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品區禁行老舊車輛?

空污法明定,各級主管機關得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禁止移動污染源進入空品區或限制其進入時段,違者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解釋,網路謠言指二行程機車未來不能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但只要這些機車檢驗合格,其實可以經過空氣品質維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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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程機車一定會被淘汰嗎?

目前二行程機車還有約100萬台在路上跑,「最年輕」的車都有約15年車齡,就排放標準而言,很難通過現行的六期環保,更別說2021年即將實施的七期環保標準。業者表示,雖然可以更換零件達到排放標準,但隨著環保法規愈趨嚴格,淘汰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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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減排的量賣給工廠 咁有環保?

空污法規定,在總量管制區內,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進行污染改善的污染減量,可提供給固定污染源作為抵換。有人質疑這是藉由消滅老車來圖利財團,讓工廠能取得更多污染排放量。環保署解釋,工廠煙囪等固定污染源排放量大,長期以來即為空氣污染管制重點,但車輛排放的廢氣幾乎毫無治理作為,這次修法後,排放車輛要減量3.33公噸污染量才能讓工廠抵換1公噸,也就是說,每次抵換,整個社會承受的總污染量還是會減少,有助改善實質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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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抵換獨步全球?

抵換的前提是要在「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總量管制區」,而目前只有高屏符合;台中火力發電廠就不適用。另一個條件是,必須要在已無任何方式可以取得排放量的前提下,才允許高屏總量管制區內的23萬輛二行程機車及約1.6萬輛1、2期大型柴油車進行移污抵固污。環保署表示,污染源抵換並不是台灣獨創,美國加州已行之多年,可同時達到排放量回收及加速高污染車輛淘汰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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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沒監督工廠?

修法規定,違反空污法規定而得到利益,除罰鍰外,也追繳不法利得,並新增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鼓勵檢舉不法。此外,也要求工廠要公開污染排放等相關資訊,供全民監督。工廠也要事先訂定突發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在事故發生(例如火災)時應變使用,以免影響空氣品質及附近居民的健康。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雙重管制機制,違規者則由「按日連續處罰」,改為「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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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只有爭議沒有亮點?

環保署表示,空污法修法有5大亮點,包括:增訂好鄰居條款、增訂工廠源頭管制機制、增加移動污染管制措施、提高罰則,以及追繳不法利得與增訂吹哨者條款等。環保署指出,「當既存工廠一直在加嚴既有排放標準時,我們的移動源呢?」希望提醒民眾,固定污染源需要強力改善,但不該忽視就在身邊的移動污染源,改善老舊汽機車污染有其迫切性及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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