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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信部新規 擬對監管數據出境再擴權

2022/2/11 14:32(2/15 17: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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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國工信部近日再對數據出境監管出新規,擬要求相關數據處理者不得在未經該部門批准下,向海外執法者提供數據。分析指,新規若上路,將使工信部和網信辦在數據監管上扮演更重要角色。

據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10日消息,工信部再就「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發布徵求意見稿。

工信部2021年9月已就這部法案徵求過一次意見,當時稿件將工業和信息(資訊)數據區分為一般、重要和核心3個等級,規定被列為核心數據的一律不得出境;而重要數據,要經安全評估才可出境。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相較前次,本次意見稿擴大工信部在數據出境上的監管能力。

意見稿第21條指出,非經工信部批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不得向外國工業、電信、無線電執法機構提供存儲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

報導指出,一旦新規生效,將使工信部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並駕齊驅,在跨境數據流動監管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此外,陸媒也指出,新規也修改了「重要數據」和「核心領域」所涵蓋的領域。相較前次所列出的政治、軍事和資源等,本次意見稿在相關條文中新增了「電磁」領域。

2021年6月「滴滴出行」赴美上市的風波,讓中國加快對數據安全監管的立法。

國家網信辦、工信部等13個部門今年1月也聯合修訂「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要求處理個人訊息達百萬人以上的網路平台營運者赴國外上市前,需申報安全審查,重點包括數據是否有遭外國政府影響、控制和惡意利用的風險。(編輯:沈朋達/周慧盈)1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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