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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數字科技案 無除罪化可能

2014/8/29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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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9日電)數字科技公司違反電子票證法遭起訴引社會關注,新北檢強調,數字科技辯稱將除罪化,但實際上沒有除罪化的可能。

數字科技公司發行虛擬「T點」供會員儲值,涉違法吸金新台幣186億元,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將董事長廖世芳、總經理吳聰賢、董事王震宇提起公訴。

由於全案引發適法性的問題,但新北檢指出,沒有適法性的問題,全案就是涉及行政刑法,是金管會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函文敘明數字科技的「T點」就是電子票證。

新北檢指出,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立法資料,就佐證出金管會的說法有依據,數字科技雖辯稱將除罪化,但調查結果認為,近期修法仍採特許原則,因此,全案沒有除罪化的可能。

至於第三人支付是否有合法業者?檢方曾向金管會函詢有無其他公司曾在過渡期申請並已合法,但金管會於今年3月10日函復說沒有。

檢方強調,禮券使用限於同一體系,例如「7-11」超商禮券只能去「7-11」使用,這就沒有違法,但數字科技是對第三人。悠遊卡雖是對第三人,但涉及交通用途,法條明文變成例外。1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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