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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治C肝患者不賺反賠 協調財政部降稅額

2019/4/2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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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3日電)C肝新藥前年納入健保給付後,基層診所參與意願始終不高,健保署調查發現,診所因為營業稅認定的營收成本不符比例,治療C肝竟不賺反賠,和財政部溝通後決議後調降相關營業稅額,盼嘉惠偏鄉患者。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以新聞稿公布此消息,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受訪時表示,健保署自民國106年起給付C型肝炎口服新藥,但同年參與B、C肝治療計畫的377家診所當中,只有85家實際參與治療C肝患者。

蔡淑鈴說,國內診所有很多腸胃科醫師,也有收治C肝患者,但許多診所醫師卻將患者轉到大醫院接受C肝新藥治療,進一步調查發現,原來是牽涉到營業稅,讓診所醫越多、賠越多,導致參與度不如預期。

她解釋,健保C肝新藥每療程給付新台幣25萬元,根據過去慣例,財政部會將8成營業額、約20萬元視為成本,另外2成、約5萬元視為收入,但由於C肝新藥價格昂貴,藥物成本可能就將近25萬元,不但賺不到什麼價差,甚至還賠錢。

為鼓勵基層西醫醫師投入C型肝炎防治,健保署與財政部賦稅署研商C肝口服新藥成本計算基礎,決議將C肝口服新藥成本認定從80%調整為96%。財政部並於12日公告,宣布自去年元旦起執行健保C肝新藥治療的診所,今年報稅時都適用此規定。

蔡淑鈴說,新規定上路後可大幅減輕基層診所醫師因治療C肝病人的稅額負擔,也更能落實分級醫療政策,盼嘉惠社區、偏鄉的C肝患者。(編輯:陳清芳)1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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