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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巨威:房屋自住稅率應降 戶數應限縮

2016/8/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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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前立委曾巨威今天表示,房屋自住稅率應從1.2%降為1%,但認定標準應限縮為1戶或2戶以內。

曾巨威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前國發會主委林祖嘉、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等4名學者,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支持公平合理的房屋稅調整」記者會。

4名學者認為,當前公平合理房屋稅調整的3大目標,包括健全地方公共建設及財政自主、公平合理的分擔房屋稅賦、健全房市制度,避免囤房炒作。

4名學者主張,短期來說,明年各地方政府應積極公平合理的調整新建房屋與舊有房屋按屋齡折舊調整的房屋稅;中期部分,財政部應檢討房屋稅的制度,包括降低自用住宅及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原本每3年調整改為每年調整;長期部分,財政部與內政部檢討將房屋稅及地價稅合一課徵財產稅,並以實價登錄價格為基礎。

張金鶚表示,房屋稅的公平合理分擔,從保障自住及負擔能力觀點,自住基本居住面積降低其稅負,同時提高非自住及大面積稅負應有共識,目前自住定義寬鬆到3戶以內,且沒有面積限制,而自住與非自住稅率的差異也有限。

他認為,如果只是檢討自住房屋減免稅負,不但地方財政無法負擔,房屋稅分擔也不公平合理。

曾巨威認為,房屋自住稅率應從1.2%降為1%,但認定標準應限縮為1戶或2戶以內。1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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