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監院提黨產條例釋憲 黨產會:尊重大法官

2017/3/28 10:5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8日電)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對不當黨產條例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院會日前通過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天表示,尊重大法官的決定。

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於105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後,行政院除怠於移請覆議及聲請釋憲外,並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限制,調查報告於內政委員會通過後,送交院會,經修正後通過,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案。

與會者指出,3月14日召開的監察院會,會中先由調查委員說明為何要提釋憲案,接著會議主席、監察院長張博雅盼審慎處理,詢問大家是否有意見,最後全案修正通過,送交司法院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仉桂美所提的調查報告中指出,黨產條例以立法權授權行政高權,設置黨產會排除包含憲法以下各普通法適用,已逾越德國就東德政黨黨產處理方式等各種轉型正義方式,悖離法治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憲法第1條民主國及法治國原則,至為明確。10603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