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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影像強制傳中央雲端 衛福部預告修正草案

2024/5/11 13:23(5/11 14: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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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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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1日電)為加強防範托嬰中心不當對待,衛福部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修正草案,將預告60日。衛福部社家署今天表示,正同步規劃相關設備採購作業中。

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時有所聞,立法院2019年三讀通過修正兒少法部分條文,明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在去年新北私立幼兒園疑餵藥案後,監視畫面是否上雲端再掀熱議。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編列新台幣2億6000萬元,規劃今年廣設「監管雲」,把所有托嬰中心每天的監視器檔案上傳,保存影像至少30天,4月26日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1修正草案,預告期60天,廣納各界意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說明,先前發生多起兒虐事件,關鍵影像卻不見了的案例,因此各界一直希望衛福部能研議改善方案。

簡慧娟指出,這次修正草案中新增相關法源依據,要求將資料上傳雲端儲存空間,較容易調閱管理,也針對資安進行討論;不過,現在包括健保資料庫等都是雲端作業,資安應該不會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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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草案通過並施行,簡慧娟說明,業者如發生規避、妨礙或拒絕等情事,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置,經限期改善,屆期卻未改善,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得要求業者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名稱,甚至廢止其設立許可。

有關中央系統建置進度,簡慧娟表示,因屬於巨額採購,正盤點各托嬰中心所需要的監視錄影設備中,包括如何上傳等技術面問題,都有待進一步釐清,才能擬定符合大家需求的招標規格書,仍在內部備標的行政作業階段,距離實際上網公告招標還需要一些時間。(編輯:李亨山)11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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