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違法? 李永得:與陸委會磋商

2020/10/12 10:23(10/12 11:5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2日電)藝人歐陽娜娜日前在央視唱「我的祖國」引發論戰,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天澄清,「文化部從來沒有說可能會罰新台幣50萬」。是否有違反哪一條規定,文化部與陸委會密切磋商。

日前歐陽娜娜在中國官媒央視「十一」國慶晚會演唱中國愛國歌曲「我的祖國」,引發各方論戰。

李永得上午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業務報告,會前他接受媒體聯訪時澄清,「文化部從來沒有說可能會罰50萬這件事情」,他表示,這個事件最應該被譴責的是中國共產黨,「共產黨一向玩這種惡意政治操作的哏,這已經是老哏了,不會有任何統戰的效益。」

李永得說,「中國共產黨一直想用台灣出生的影視人員來唱所謂的『祖國』,製造一種假象,我想這是不會得逞的。」

他表示,台灣現在要努力的是營造影視產業的市場規模,讓影視人員有更好的發展環境。至於歐陽娜娜是否觸犯哪一條規定,「文化部也跟陸委會密切磋商。」(編輯:張雅淨)10910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