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政院10日討論實價登錄2.0修法 房價揭露到門牌

2020/12/9 13: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9日電)行政院日前宣示打炒房決心,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實價登錄2.0修法,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也要即時登錄,更加重申報登錄資訊不實的罰則,經處罰仍未改正者,最高可罰75萬元。

行政院日前提出5大招打炒房,為完備相關法律,行政院明天院會將討論「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草案修正,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從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另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

草案中也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日起30天內申報登錄。

為遏止當事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情事,草案中對於屢不改正者,也修法加重罰鍰額度。

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草案增訂經處罰3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也增訂,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的罰則。

此外,行政院會明天也將討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恢復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壓縮租稅規避空間,健全稅制公平。

不過,為避免影響新創籌資,條例擬給予新創5年緩衝期,5年內有獲利、移轉持股可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促進新創等產業發展。(編輯:黃國倫)10912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