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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台共榮首長聯盟成員拜會日相 盼制訂日台關係法

2023/6/15 23:59(6/16 08: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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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部分市區町村首長所組成日台共榮首長聯盟的會長、加賀市長宮元陸(左4)15日率成員遞交陳請書給首相岸田文雄(右4),盼制訂類似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法律。(日台共榮首長聯盟事務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傳真 112年6月15日
日本部分市區町村首長所組成日台共榮首長聯盟的會長、加賀市長宮元陸(左4)15日率成員遞交陳請書給首相岸田文雄(右4),盼制訂類似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法律。(日台共榮首長聯盟事務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傳真 1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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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5日專電)日本部分市區町村首長所組成日台共榮首長聯盟會長、加賀市長宮元陸今天率聯盟成員到日本首相官邸拜會首相岸田文雄並遞交陳情書,盼政府制訂類似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法律。

根據日台共榮首長聯盟事務局、日本李登輝之友會事務局長柚原正敬轉述,宮元等8名日台共榮首長聯盟的主管下午到首相官邸(行政中心)拜會岸田,遞交一份有關加強台日關係暨更堅決因應中國霸權行動的陳請書。

在與岸田會談時,宮元首先陳述陳情書的概要。他表示,日本政府展現堅決的態度是很重要的,台灣在世界上是最親日的國家,儘管現在常聽到有關台灣有事(兩岸衝突)的言論,但在日本國內卻感受不到迫切感。美國有一部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 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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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法律依據,日本與台灣之間現在很需要這樣的法律,期待以首相岸田為核心,出力制訂這樣的法律。

距離台灣最近的沖繩縣與那國島所在的與那國町長糸數健一和沖繩縣石垣市長中山義隆今天隨同宮元拜會岸田,兩人向岸田具體說明對於台灣有事的擔憂。岸田也很熱心傾聽其他地方首長的陳述。最後,聯盟幹事長、埼玉縣本庄市長吉田信解向岸田表示,希望岸田能確實瀏覽陳請書的內容。

根據聯盟事務局轉述,接獲陳請書後,岸田表示,台灣是共享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等基本價值觀,有著緊密經濟關係與人員往來的重要夥伴、也是重要的友人。雖然與國家層級、政府層級有關的事務很重要,但考慮到國際性的關係的話,基本是民間交流、地方交流。

岸田認為,自治體交流在維持重要的夥伴關係方面是很重要的,地方首長們成立聯盟進行活動,具有重大的意義。

他還說,今後該如何看待與台灣的重要關係,在國際局勢不斷變化之中,一定要思考如何做才行。聯盟的提案是認為要加強日台關係的話,需有法律依據,但這不是說說就能做得到的事,將嚴正看待聯盟的提案,這是政府,尤其是執政黨自民黨須好好思考的課題。

聯盟提出的陳請書記載,對於日本政府有以下的請求,包括:
1.請推動日台之間法律的整備(暫稱「日台關係法」的制訂)。
2.為了不使中國引發台灣有事,在安全保障方面,國際社會及日美台有必要密切合作。
3.對於中國不當干涉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等一連串霸權行動(含核武威脅在內),要求政府堅決因應。

日台共榮首長聯盟於2021年12月23日在東京舉行成立大會。聯盟發起人代表是宮元陸,成立之初有127名日本地方首長參加。當天,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發賀電,當時的自民黨政調會長、現任經濟安保大臣高市早苗、日華議員懇談會會長古屋圭司、日華議員懇談會事務局長木原稔等親自出席致賀。(編輯:林治平)1120615

日本部分市區町村首長所組成日台共榮首長聯盟的會長、加賀市長宮元陸等8名聯盟主管15日拜會首相岸田文雄,遞交一份有關加強台日關係暨更堅決因應中國霸權行動的陳請書。(日台共榮首長聯盟事務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傳真 112年6月15日
日本部分市區町村首長所組成日台共榮首長聯盟的會長、加賀市長宮元陸等8名聯盟主管15日拜會首相岸田文雄,遞交一份有關加強台日關係暨更堅決因應中國霸權行動的陳請書。(日台共榮首長聯盟事務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傳真 1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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