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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溪水污染管制區生效 高市查獲業者排廢水

2020/4/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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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高雄鳳山溪水污染管制區1日生效,高市府環保局今天表示,巡查鳳山溪上游,查獲從事鱔魚及麵包製造的2家工廠排放高有機廢水,後續可依水污染防治法裁處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環境稽查科指出,「高雄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已在4月1日生效。稽查人員近期加強巡查鳳山溪上游污染源,昨天兵分兩路,分別查獲從事鱔魚、麵包製造等2家工廠排放高有機廢水污嚴重染鳳山溪,水中溶氧偏低,立即採樣送驗。

環境稽查科表示,日前即掌握這家位於鳥松區大同路上公司,非法排放屠宰鱔魚加工的血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廠方後方排水溝。

至於鳥松區美德二街上這家麵包廠烘焙作業排放乳白廢水,未經處理即透過軟管排放至廠外水溝,造成污染。稽查過程業者不配合還揚言自殘,讓稽查人員飽受精神壓力,最後還是協請警方到場協助完成稽查。

鳳山溪近年來屢遭廢污水排放造成河川水色變化問題,高市府環保局除針對鳳山溪上游未列管且疑似水污染相關業別(化工、金屬、食品等)事業查核完成共254家,在民國108年12月26日公告劃定「高雄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並於今年4月1日正式生效。

管制區管制範圍包括鳳山區20個行政里、大寮區9個行政里、鳥松區6個行政里及大樹區5個行政里。管制區內有違反管制項目規定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嚴懲,最高罰鍰可達300萬元,列管事業單位最高罰鍰2000萬元。(編輯:孫承武)1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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