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美判巴勒斯坦賠償恐攻受害者 以國稱許

2015/2/24 09:4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紐約2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1個陪審團今天要求巴勒斯坦當局支付2億1800萬美元,賠償2002年至2004年間在以色列6起攻擊案遇害的美國受害者家庭。以色列稱許判決,稱此為受害者的「道德勝利」。

在紐約法庭經過1天討論,陪審團認定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要為25項控罪負責,理當賠償。

2002年至2004年間,伊斯蘭主義運動「哈瑪斯集團」(Hamas)以及艾格撒敢死隊(Al-Aqsa Martyrs' Brigades)在以色列發動6起攻擊,共造成33死、390多人受傷,而後11個原告家庭在聯邦法院提訴,控告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

原告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施壓,要他們為支持這些攻擊負責。

但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律師上週堅稱,那些在以色列發動的攻擊「瘋狂且可怕」,且都為自主犯下,不該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負責。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都表示將提上訴。目前不清楚受害者家屬能否收到賠償金。

不過以色列外交部長李柏曼(Avigdor Lieberman)稱許美國判決,他說:「這項判決對以色列與恐怖主義受害者而言,絕對是道德勝利。」(譯者:中央社鄭詩韻)10402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