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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租屋 強制加設偵測警報器

2014/6/1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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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3日電)桃園縣未來將強制要求屋主在租屋處加裝一氧化碳中毒偵測警報器,以保障租屋者的生命安全。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今天表示,因應環境變遷及社會需求,同時照顧租屋民眾的安全,桃園縣將實施強制要求屋主於租屋處加裝一氧化碳中毒偵測警報器,未依法加裝,將處新台幣6000元到3萬元罰鍰。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長謝景旭說,為了建構全縣公共安全防護網,近期內修正的「桃園縣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在經過縣議會審議通過後,將送內政部核備正式施行,最快在7月起啟動新制。

另外,未來歌廳、舞廳、夜總會的特殊照明及音響設備,應於火災發生時可先行中斷,並立即恢復原有照明及緊急廣播功能;小規模酒吧、指壓按摩、視聽歌唱等場所也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賴志忠表示,屋主需要在同一樓層空間內加裝至少一組一氧化碳中毒偵測警報器,以保障租屋者的生命安全。10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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