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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時跳槍就好 避免受罰

2014/7/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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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6日電)台中市環保局今天提醒民眾注意,加油時如有不當加油或滴漏油品在油箱外,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將處以高額罰鍰。

環保局指出,台中市訂有公告,消費者或加油員有強迫加油、不當加油或滴漏油品在油箱外造成空氣污染等行為,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得處新台幣5000元至10萬元罰鍰,呼籲消費者及加油員不要有這些行為,避免違反法令受罰。

環保局表示,近期國內汽柴油價格大漲,創下9個月以來新高,不少開車族為了省荷包紛紛選擇折扣較高的「自助加油」。根據加油站業者統計,自助加油量4年內成長了5倍之多,各大加油站於是大舉增加自助加油車道,搶賺自助加油市場。

環保局提醒消費者,自助加油雖可以省荷包,但在自助加油的同時,應依循自助加油指示一步一步執行,並於加油槍跳停後即停止加油,待油品滴入完畢後再收起油槍。

環保局強調,消費者若為「加到滿」或湊整數,而在油槍跳停後,仍持續操作加油槍達3次以上即屬強迫加油行為,除容易造成油品濺灑出來外,更易揮發出如苯、甲苯等致癌物質,增加環境污染與健康的負荷。

環保局長黃崇典提醒,應養成「加油跳停就好」的習慣,環保局將持續針對台中市境內自助加油站進行油氣回收設施功能查核,為市民嚴格把關加油站油氣逸散污染問題,讓民眾安心加油。10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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