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電話被罵走狗 檢方不起訴
2014/8/19 17:07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9日電)彰化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陳坤男,在偵辦國民黨彰縣長黨內初選文宣案時,被縣府代理機要秘書陳治明罵走狗,檢方今天裁定被告不起訴。
彰化地檢署指出,陳坤男控告陳治明恐嚇及侮辱公務員部分獲不起訴,不得再議,不過全案有關恐嚇罪部分可再上訴。
今年5月,國民黨進行彰化縣長黨內初選,擔任彰化縣副縣長的柯呈枋陣營,發現對手林滄敏陣營有人在散發不利於柯的文宣,彰化警分局接獲報案介入偵辦,陳治明打電話針對文宣案件進行討論,陳治明質疑警方立場不中立,在電話中罵陳坤男成為林滄敏的走狗。
陳坤男不甘受辱,控告陳治明恐嚇以及侮辱公務員,彰化地檢署受理介入偵辦。檢方查出,陳治明確實有說出「走狗」等字眼,且字詞有侮辱之意,不過陳治明是在電話中說出,非在執行職務的場合說話,難以認定是對執行公務的公務員侮辱,陳治明雖然縣府官員,但未有調動警員人事任免及調動的權利,未構成恐嚇犯行,因此裁定不起訴。
針對檢方作出不起訴處分,陳坤男保持低調,僅說尊重檢方;陳治明則回應指出,他當初只是善意提醒警方要秉持行政中立原則,依法執行職務,卻被操弄控告,讓外界誤導抹黑,感到遺憾。10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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