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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櫃出包害骨折 101判賠

2014/10/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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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9日電)台北101大樓遭清運承包商指控大樓垃圾櫃設計不當,導致他倒垃圾時受傷。最高法院今判台北101大樓應賠新台幣68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台北101大樓在民國94年間與一家垃圾清運公司簽約,公司陳姓總經理在同年9月開車,將大樓垃圾櫃拖到北投焚化場,舉升垃圾櫃準備傾倒時,垃圾櫃突然摔落儲存坑。

陳男駕駛的車輛因此劇烈跳動,他下巴撞上方向盤,下巴多處骨折、幾乎碎裂,經多次手術後牙齒才能順利咬合。陳男事後控告台北101大樓與3名管理部主管,求償逾1300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主張事前曾多次反映垃圾櫃的設計有問題,但對方仍繼續使用。台北101大樓主張,垃圾櫃是由名建築師設計,再由外商公司製造生產,安全性沒問題,是廠商操作失誤。

法院實際裝載測試發現,垃圾櫃滿載時,車子就會超重;另將垃圾櫃設計圖送交鑑定,鑑定結果認定垃圾櫃設計錯誤,安全性堪慮;但陳男舉升垃圾櫃角度過高,自己也有疏忽。

高院認定雙方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判決台北101大樓與3名主管連帶賠償陳男新台幣68萬餘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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