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台東企銀 游淮銀判刑確定
2014/10/30 19:3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今年7月因證交法案件獲假釋出獄的前立委游淮銀,另被控掏空台東企銀案件,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判刑6年6月確定。
游淮銀涉違反證交法和背信,入監服刑,在今年7月間獲假釋出獄。
判決指出,游淮銀於民國84年入主台東中小企銀,擔任董事長期間,被控涉嫌指示前東企常務監察人劉育汝與親友等11人,利用個人與親友帳戶陸續超貸、掏空東企資金約新台幣20多億元,其中數億元還流入游淮銀設立的富隆集團。
後來台東企銀發生擠兌,遭到中央存保公司接管,中央存保公司清查財務,發現游淮銀涉嫌背信及掏空東企,92年間向台東地檢署舉發。
花蓮高分院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游淮銀6年6月,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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