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廁所拿他人包包 女子送辦
2015/1/5 18:53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5日電)一名女子日前在桃機廁所遺失包包,航警追查,找到拿走包包的王女,經查包包內護照現金沒短少,但仍依法將王女送辦。
一名女子日前至桃園機場第二航廈,不慎將放有護照及現金的包包遺留在女廁內,等到返回現場尋找,發現包包已不見,並立即向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求助。
員警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線上執勤同仁至現場尋找,並詢問清潔人員但均無所獲,經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發現包包被一名女性旅客帶離機場。
員警循線追查出帶走包包者是一名王姓女子(民國53年次)所為,她到案說明時坦承在女廁內拾獲一個黑色包包,但當時想要直接還給失主,所以提在手上尋找失主,沒有侵占的意圖。
不過,警方當問到為何不將物品送交警方時,王女卻答稱包包內應該會有手機,如果失主要找包包就會撥打手機,可以直接跟失主對話,所以才逕自搭車回家。
失主經警方通知到場清點失物,所幸裡面的兩本中華民國護照、新台幣1萬元及紐西蘭幣2000元都沒短少,警方在訊後將王女依違反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10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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