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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憲法審查 檢察總長擬可提起聲請

2017/3/2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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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三次會議今天舉行;該組召集人林子儀說,今天會議就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的相關配套措施進行討論,例如在聲請權人部分,檢察總長也可以提起聲請等。

林子儀會後舉行記者會時指出,今天的會議,委員們主要是針對司法院所提出,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相關配套措施,進行討論。

林子儀說,在聲請權人的部分,原則上以人民為限,但基於保護人民憲法上權益必要,必要時也允許檢察總長,以公益代表人來提起;選案的標準,委員們決議,希望司法院就其所提供資料,做成具體的明文,成為選案標準基礎。

議決方式部分,林子儀談到,目前司法院解釋憲法時,必須要2/3人員出席才可以開會,也要出席人數的2/3同意,案子才能過關;但委員一致建議,「要從2/3的多數決改成1/2的多數決」。

林子儀指出,在裁判方式部分,將來大法官進行裁判憲法時,委員們多數認為得自為裁判;在不受理裁判的部分,多數委員支持可「不附上理由」,就可不受理。

林子儀也說,這樣的訟訴本身,專業性很強,多數委員建議要建立強制代理制度;更重要的,這個制度未來若建立,基本上不溯及既往。1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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